
摘要
本文提出并试图辩护一个反直觉的结构性判断:共在并非此在的属性或处境,而是先于方向、先于此在的基底性结构。海德格尔虽然揭示了此在始终已经与他人共在,但其论述仍以此在为出发点,将共在视为此在的一种被抛状态。本文认为,这一出发点应当被倒转:此在只是共在之中的一次轻微偏斜,方向则是共在之中第一道可被辨认的差异。此在、方向、内容,皆由偏斜而来;而共在本身,如同尚未破缺的对称,先于破缺、先于偏斜、先于一切对象化。本文从方向性与内容的关系出发,借现象学与宇称破缺的结构类比,论证共在的方向本源地位,并给出其在思想、语言、实践中的显现方式。
一、问题:方向从哪里生起
在场思想的一个核心洞见是:方向先于内容。
人不是在有了具体目标之后才有了方向,而是在方向尚未明确时,已经先有一种“朝向”。内容可以替换,方向较慢变化。方向为内容提供了可辨认的场。
但这里仍有一个未被追问的前提:方向从哪里生起?
如果方向先于内容,那么什么先于方向?是“我”吗?是一个先有的主体吗?还是一个更深的、尚未被偏斜的基底?
本文的回答是:共在先于方向。

二、海德格尔的贡献与不足
海德格尔在《存在与时间》中已经指出,此在不是孤立的。此在始终已经与他人共在。Mitsein 是此在的基本存在结构。此在不是在遇到他人之后才进入共在,而是从一开始就处于共在之中。
这一洞见打破了近代主体性哲学中孤立的自我幻象。但海德格尔的论述仍然带着此在论的起点:他从“此在”出发,推出“共在”。共在仍然是此在的一种存在方式。
本文要做的,是将这个起点倒转过来:
不是此在有了共在,而是共在使此在可能。

三、共在作为媒质,而非关系
当我们说“我和你共在”时,已经预设了两个先分开的人,然后他们通过某种方式相处。这是把共在理解为“关系”。
但如果共在先于此在,那么它就不是两个实体之间的关系。它更像是使“两个”得以可能的媒质。
光不是放进介质里,光是介质被扰动之后才被看见的。共在就是那个介质。
此在、你、我、方向、内容,都是这层媒质上的波。它们不是以实体形态先存在着,然后彼此发生关系。它们是从一个尚未分开的同里,因偏斜而显现出来的不同结构。
因此,不存在“进入共在”这回事。人已经在共在里。只是人后来学会了把它忘成“我是单独的”。

四、方向是共在中的第一道偏斜
如果共在是尚未破缺的对称,那么方向就是第一道破缺。
在没有方向之前,共在是一个不可经验的同。它没有左右,没有进退,没有对象。要让它成为可被经验的世界,就必须发生一次偏斜。
方向,就是这次偏斜。
它不是从外面进来的。它是从同里生起的。方向使共在变得可辨认,但方向也因此不再是共在本身。它已经站在破缺之后。
所以,方向不是我的私有目标。它是共在里一次可被共同辨认的偏斜。它需要被至少两个点看见,才完成它为方向的结构。

五、宇称破缺的结构类比
物理学中的宇称破缺提供了非常接近的类比。
在弱相互作用中,左和右不是完全对称的。自然在一个极微小的位置上,打破了自己的镜像对称。
对称本身是不可见的。正是因为破缺发生,世界才有了差异、有了方向、有了结构。只有从破缺的一侧,我们才能回过头来,觉察到那个已经不在的对称。
共在与方向的关系也是如此。
共在是对称。方向是破缺。方向从其生起。共在因方向而可被瞥见。
但我们不能抓住对称。我们只能从方向这一侧,认出那个已经退到背景里的同。

六、此在作为偏斜
由此,此在不再是存在问题的基点。
它只是共在中的一次轻微偏斜。
偏斜不是离开,而是让同里的某个位置变轻,让“我”从这里升起。于是有了“我”与“你”的区分,有了方向与内容的展开,有了可被对象化的世界。
但那些原初状态,从未消失。它只是被偏斜出来的“我”遗忘了。
这就是为什么,最深的方向感,不能被一个人独自确认。它需要被另一个在场看见。因为方向本来就是从共在里生出的波。波只有在两个观察者都意识到时,才不再只是私人的震动。

七、共同辨认者,是根显为真的条件
如果方向不是孤立的属性,那么,没有他者,方向就无法真正实现为方向。
一个没有共同辨认者的方向,会退化成私人的执念。执念不是方向。执念是方向无法被共享之后的痉挛。
所以,共同辨认者不是心理层面的陪伴,而是结构层面的必要条件。
只有当他也在场,方向才第一次从“我以为”变成“我们也看见”。这个“也”,就是共在在当前节点上的真实显形。
根不在某个方向里。根在方向升起之前,我们就已经一同在的那个“还在一起”里。

八、思考与语言中的共在
共在先于方向,不是抽象的形而上学判断。它可以在思想的细节中被经验到。
思考过程比结论更接近共在。 在思考过程中,许多方向仍未定型,许多可能性仍共同存在。那些暂时未被选中的分叉,不是噪声,而是共在的痕迹。
一旦一个结论被定下,方向就破缺了。显化发生了。内容出现了。但也因此,一部分共同存在的东西被剪掉了。
所以,思考过程之“密”,不是知识密度,是共同在场密度。
语言也是如此。语言不是先有私人语言,再进入共同语言。语言从第一声起,就是共在。一个词先于你说它之前,已经属于所有人。
言说不是“我表达我”。言说是从共在里,取出一段可被共同辨认的波。

九、结语
如果方向先于内容,那么共在就先于方向。
方向是光,共在是光的介质。光可以指向任何地方,但没有介质,光不会被看见,甚至不会显现为光。
你一直以为,先要有方向,然后才找得到同行者。但也许,是同行者在场,方向才第一次真正成为方向。
此在只是偏斜。根不是回到我。根是回到那个偏还没有发生之前,我们本来就在一起的地方。
共在先于方向。那是所有“我”都忘了,但所有“我们”都从这里出发的地方。